最近,在紛繁蕪雜的科技資訊中,兩條不太惹眼的關于“藝術”的新聞多少有些遭到冷遇,它們都與谷歌有關:1,中國内地五家博物館和美術館宣布加入Google文化學院,後者緻力于将全球館藏中的稀世藝術珍寶數字化,此次在中國上線的作品還首次使用了“十億像素”(Gigapixel)拍攝技術,你可以在線上如鑒賞家一般探尋中國山水畫中每一處幽靜的角落;2,也在近期,谷歌與大批藝術界知名人士合作了一個新項目——智能手機殼(終于,連手機殼也智能了),其太空主題能讓手機殼圖案在白天時顯示出從外太空俯瞰地球的景象,到了晚上則變幻為迷人的夜空星辰,谷歌還說,希望它能為藝術家提供靈感,公司将來還會有更多類似項目。
看完這兩條新聞——尤其第二條,不知你作何感想,雖有些牽強,我個人倒是馬上想到了凱文·凱利大叔在《科技想要什麼》裡的箴言:“随着科技的發展,從總體上看,它的美感将逐年提高,在不太遙遠的未來,技術元素某些部分的華麗程度将與自然界的壯麗媲美。”當然,KK的邏輯起點是從“宇宙,熵,自組織,生命”這些宏觀得一塌糊塗的“上帝視角”判斷技術的進化方向,他将美感視作技術元素進化的方向之一。
抛開這些玄幻的理論不談,現實中你多少也能感受到,在某種意義上,科技發展到今天,正逐漸與“藝術”交融。偉大領袖喬布斯總結地好:“如果你把電腦設計師當作藝術家,他們肯定更願意将自己歸為可以批量生産的藝術形式,就像唱片,或者像印刷品,而不是傳統的美術作品。我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媒介向衆人表達他們自己的想法,而我們的媒介就是科技和制造。”
好吧,讓我們聊一聊科技與藝術。
至關重要的設計
事實上,談論科技與藝術的融合時,我個人比較傾向于關注那些落腳于生活,在産品與服務上注入美感的事物(盡管我也承認,有些借助科技效果派生的藝術形式很酷)。而如你所知,在現如今科技與人文看起來有些擁擠的十字路口上,設計堪稱是嫁接二者的橋梁。
早在2006年,時任美國總統的小布什公布了“美國競争力計劃”,提出要培養具有STEM素質的人才,即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聽起來似乎有些乏味。而在近期,STEM升級了,變成STEAM,加入的A代表Arts,藝術,在不少研究者眼中,這一新體系重在強調學生結合科技與藝術去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而另一個與之相似的現象是,在美國的創業團隊中,設計師擔任聯合創始人的比例似乎日漸增多,更無法忽視的是,看起來任何一家科技公司對設計的重視程度都在提升——至少表面上是這麼說的。就在最近,Facebook産品設計總監Julie Zhuo還發表了未來十年内矽谷設計領域的預言,譬如:“設計師應該打造的是端到端的體驗,而非界面,隻存在于屏幕内的産品和服務不再是常态,而是少數情況”;“許多創業公司創始人會将自己标榜為設計師,類似的,百人以上規模的科技公司也不可能沒有設計高層”;“人們使用科技産品多半是由于其款式和體驗,而非純粹的功能性”;“大學提供的設計培訓項目将是多學科交叉,從這些項目畢業的設計師不僅要會基本的圖像設計,還要掌握硬件和軟件知識”;“設計思維就是産品思維”……
事實上,從産品發展邏輯上就能理解為何設計變得重要起來。在一個産能過剩,同質化嚴重,單純的摩爾定律逐漸無法滿足人們内在需求的時代,大家都在拼命講故事,而讓産品或服務“情懷落地”的砝碼之一,無疑是那些美好且不突兀的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在Julie Zhuo的預言中,其中一條是:十年内,設計師将會使用一套完全不同的工具集,會湧現一大批應用,讓設計和搭建過程變得更高效。
在某種程度上,對大多數普通用戶而言,似乎科技的先進水平與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成反比,就像海銀資本創始人王煜全先生所言:“科學已發展到了一個臨界點,就像互聯網,我93年開始上網,當時編個網頁要自己寫html語言,自己學編程,後來出現了編程工具,和word一樣是一軟件,你在軟件裡所見即所得,排成什麼樣發布出來網頁就什麼樣。後來這都不需要了,有了博客,你隻需要會寫字就行了,再後來又出現微博微信……你會在硬件領域看到和當初網站一樣的路徑,越來越多的技術難度降得很低,越來越多門檻在創意、在設計、在用戶需求把握。”
嗯,可以肯定,未來最具價值的是那些擁有美好藝術品味的科學青年,或者谙熟科技規律的文藝青年——當然,這是句廢話,因為在任何時代,這樣的人都是稀缺資源。其實說到底,所謂技術與藝術的融合,本質上還是被互聯網人常挂嘴邊的那幾個詞:跨界,混搭,穿越。畢竟,人類曆史可操作性最強、最大範圍的創新模式無外乎是将兩樣原本不相關的事物聯系在一起,譬如非常直白地說:某個廚子将番茄與雞蛋原本天各一方的食材聯系起來,誕生了我剛剛吃的一道家常菜;某個詩人将植物與情緒聯系起來,誕生了我很喜歡的一句詩,“隻要想起一生中後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來”;某個天才将其藝術天分和學到的美術知識與通訊工具聯系起來,誕生了iPhone。
美感:技術的進化方向之一
1984年,史蒂文·列維出版了史上第一本介紹黑客的書:《黑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他将黑客的價值觀歸納為6條“黑客倫理”(Hacker Ethic),其中一條是——你可以用計算機創造美和藝術。
在更加接近本質的意義上,傳統觀念裡的科技與藝術也許并不是完全對立的角色(在過去相當漫長的歲月,技術一直被稱作“有用的藝術”)。長久以來,科技,或者說科學,與藝術的關系一直被學者們津津樂道,各種比喻也層出不窮,大體可描述為:用技術延伸肉體,借藝術裝飾靈魂。但“科學與藝術在山腳下分手,在山頂上會和。”這是福樓拜說的,我覺得說的不錯。由于人類二分法的本能,或者說智識上的不足,科學與藝術在常識中是兩回事,不過我個人傾向于認為,在某種意義上,“藝術”涵蓋在科學範圍裡,但它理解起來太過複雜,至少對現在的科學而言。
而極端如凱文·凱利認為,技術元素不僅包括科技發明,還得算上人類的文化藝術、社會制度以及各種思想和理論,倘若制作網頁的上千行代碼可以被稱為“科技”,那麼莎士比亞上千行優雅的文字也可以,“十四行詩和巴赫的賦格曲以及谷歌的搜索引擎和iPod同屬一類:都是大腦産生的有用的東西。”
如你所知,在他眼中,被稱作技術元素的東西是地球上的第七生命體。技術元素與它的人類“父母”以及所有生命形态一樣,在本質上都是從無序到有序的的自組織過程,技術持續改良進化的内在驅動力與生命的内在驅動力完全等同——如果人們能夠回答什麼是生命内在驅動力的話。“技術的産生并不完全是人類頭腦和智慧所發明的,更準确的表達是,人類頭腦和智慧幫助其進一步發展,因為有一種幕後的原力推動技術的進化,人類隻是技術發展進化中的一個工具。”
于是這位腦洞大開的大叔繼續論證,既然科技是生命的延伸,那麼它與生命一樣,遵循由“外熵”力量推動的固有的進化方向,譬如:更加複雜,更具多樣化,更促進共生,提高感知能力等等,其中還有一個方向就是,增進美感——嗯,聽起來非常誇張,在某種意義上,如今科技公司對優雅設計的追求,或許正是技術元素在這一進化方向上的淺層次表現。
“大部分進化過的事物都具有美感,最美麗的事物就是進化程度最高的,從球狀矽藻到水母再到美洲虎,展現出我們稱為美感的深層次特性。”KK這樣寫道,“我們的技術崇拜受到技術元素内在美驅使,這種美過去被掩蓋了,當時它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很賞心悅目。與自然母體相比,工業化給人印象是肮髒、醜陋和愚笨……科技不希望隻有功利色彩,它希望成為藝術,美麗而‘無用’。今天一些最常用的技術未來将成為美麗的無用之物。也許100年後人們攜帶‘電話’,僅僅是因為他們喜歡攜帶物品,即使他們可能通過身上佩戴的某物品與網絡連接。”于是,在這個邏輯的推演下,“科技的美感将逐年提高,在不太遙遠的未來,技術元素某些部分的華麗程度将與自然界的壯麗媲美。”
好吧,壯麗與否固然重要,但在我看來,當務之急,是保證像二維碼這種毫無美感、狗皮膏藥一般的醜陋技術盡快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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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設計如此重要